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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铁岭市委建立党史工作联络员队伍

发布:2015-05-18 08:56 阅读:1058 次 【 字体:

日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姓党”“党史研究是党史工作中心”等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中共铁岭市委印发《中共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建立党史工作联络员队伍》的通知,从战略高度谋划地方党史队伍建设,提高统筹协调推进党史工作的能力,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党史部门协调组织、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党史工作格局,推动闭门写史向开门办史转变。

中共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在吸纳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于今年5月在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中、省)直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建立在职(兼职)党史工作联络员队伍,具体履行“七项工作职责”和行使“三项工作权利”。“七项工作职责”,即: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史业务知识,切实增强做好党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对党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有关要求;负责收集、整理、挖掘、研究和上报本地区本单位党史资料,主要包括及时记录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大事,按要求每年编写本地区本单位的年度党史大事记,并报送市委党史研究室;提供本地区本单位的历史资料、图片及中央、省、市领导在本地区本单位调研、检查工作时所作的重要指示及图像资料;报送本地区本单位及其党委(党组)的年度工作总结,以及涉及本地区本单位业务工作的重要文件清单等党史工作资料,报送五年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材料等。此项工作要求在每年年底或次年1月底前完成并经本地区本单位分管领导审定后报送市委党史研究室,以供《中国共产党铁岭执政实录》编撰、《中国共产党铁岭历史大事记》载录等;负责组织落实本地区本单位专门史、编年史的编撰;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党史国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积极参加党史部门组织的党史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利用重大节日,在有关纪念场馆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史教育基地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有关党史工作的动态、经验、做法、资政成果等,积极向“中国共产党历史网”“辽宁党史网”“铁岭党史网”专网和《党史工作通讯》《铁岭党史》等资政内刊投稿;完成党史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三项工作权利”,即参加党史工作有关会议和培训;参与有关党史工作评先评优活动;查阅有关党史资料;免费获取有关党史书刊;对党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辽宁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李铁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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