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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史研究室决算

发布:2016-08-04 15:46 阅读:685 次 【 字体:

 

 

 

 

中共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决算

(2015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共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收支决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中共铁岭市委党史研究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成立于1981年5月,现有参公编制11人。目前,全室现有参公编制人员11人。下设秘书科、征研一科、征研二科、宣教科。

(一)编写和研究《中共铁岭历史》、《中共铁岭执政实录》、《铁岭党史》,综合研究和编辑出版铁岭党史专题和重大事件、重要人物专著。

(二)征集、整理、编纂铁岭党史重要资料,搜集、整理和研究国内外有关铁岭党史的文献资料;编辑历任铁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同志的口述历史等。

(三)组织指导县(市)区党史工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

(四)推动党史研究成果转化,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党史、革命史的宣传教育。

(五)协助铁岭市委及有关部门审核涉及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等出版物、展览、陈列、纪念活动方案、影视作品等;承办和协助承办重要党史事件和人物的纪念活动。

(六)筹建和管理铁岭革命历史纪念馆;普查铁岭革命遗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工作。

(七)组织培训党史系统干部;评选和表彰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

(八)指导中共铁岭党史学会、铁岭市党史人物研究会等学会工作。

(九)完成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和省委党史研究室交办工作。

(十)完成中央、省委有关部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本级 

 

 

 

 

第二部分  中共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部门

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当年收入合计19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1.63万元。2015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15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191.63万元。

2015年当年总支出191.63万元,其中:科目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131.25万元,科目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38万元。

结转下年    万元。

二、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91.6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6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目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131.25万元,科目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3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31.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5.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5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0.68   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2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人数 0   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市委党史研究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7万元,比2014增4.43万元,减幅31.94%,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有所调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市委党史研究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市委党史研究室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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