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铁岭地委历任书记 (之一 杨易辰)

发布:2012-06-28 14:34 阅读:5286 次 【 字体:

中共铁岭地委历任书记(之一)

中共铁岭地委第一任书记杨易辰

杨易辰(1914-1997),原名杨振九,辽宁省法库县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1935年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193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解放战争时期,曾任中共铁岭中心县委(即中共铁岭地委前身)书记、中共辽吉省第二地委书记、第二军分区政委、辽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职。是中共八大代表,中共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二、三、四、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1997年6月28日3时52分,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3岁。

1914年3月21日,杨易辰出生于辽宁省法库县东火石岗子村。少年时代的杨易辰在家乡辽宁省法库县东火石岗子村读过私塾、小学。1929年,进入哈尔滨第三中学读书。1930年因参加学潮活动,被学校勒令停学。以后到沈阳入启明补习班;在1931年秋转入沈阳冯庸大学预科高中学习。“九•一八”事变爆发后,杨易辰和师生们被迫撤出了冯庸大学。在北平,他和许多同学决定去投奔义勇军杀敌救国。但是,他的父亲杨文山派人到北平,将他强制押回了天津家中。1932年夏,杨易辰考入天津河北省立法商学院附属中学高中二年级学习。1934年夏天,转入北平中国大学法律系学习。1935年,他参加了著名的“一二•九”学生运动。1936年6月13日,杨易辰参加了北平大专院校学生的大游行,杨易辰高举着大旗走在游行队伍的前列。游行后,杨易辰担任了中国大学“抗日民族先锋队”大队长。1936年9月,杨易辰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走上了无产阶级革命的道路。

1937年7月,日军侵占北平。杨易辰组织北平学生移动剧团,南下宣传抗日救亡。1938年5月,杨易辰从西安奔赴中共中央所在地延安。经过考试后,入马列学院第二班学习。1939年9月,杨易辰奔赴抗日前线,担任中共冀南区第三地委宣传部长。1941年8月,杨易辰与馆陶县妇女救国会主任肖塞结婚。1942年8月间,冀南区党委与冀鲁豫合并为中共平原分局,杨易辰又调任冀南七地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冠北工作队大队长等职。

1945年8月15日,日本侵略者无条件投降,中央决定从各根据地调干部奔赴东北。正在濮县中共平原分局党校学习的杨易辰奉命率领七地委组织的地方和军事两个干部团奔赴东北。在东北,杨易辰先后担任中共铁岭中心县委书记、辽西(辽吉)省第二地委书记、辽北省第二地委书记。东北全境解放以后,先后担任辽北省政府副主席、中共辽西省委副书记、辽西省政府主席等职务。在解放战争期间,杨易辰不怕牺牲,英勇奋斗,组织辽沈战役的支前、后勤工作,开展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为新中国的成立做出了积极贡献。

当时,杨易辰率领的七地委赴东北干部团的两个干部团各有100余名干部。其中,地方干部团主要是县、区干部,县级干部有孙良才、赵西岳、王树人、肖塞、鲍廷干等;军事干部团团长是张鸣夫,政委是杨大伦,政治处主任是陈法平。1945年9月底,杨易辰率领两个干部团的200余名干部从鲁西北的冠县出发,在临清坐船到达献县上岸,昼夜兼程挺进东北。七地委赴东北干部团在山海关附近翻山越岭,从界岭关进入东北,经绥中到锦州。1945年11月中旬,他们乘火车到达沈阳皇姑屯。东北局组织部分配杨易辰等人去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委副书记白坚分配杨易辰去铁岭中心县委任书记,两个干部团的主要人员也随他一起到铁岭县城,被分配到铁岭、开原、法库、康平等4个县工作。11月20日,铁岭中心县委组建后,铁岭军分区随之建立,由原铁岭城防司令部司令员曾明谦为副司令员(主持工作),原铁岭城防司令部政委黄永辉为副政委,杨易辰为政委。铁岭中心县委和铁岭军分区机关都驻在原铁岭日本寻常高等小学校(今铁岭市银州区南马路16号)院内。铁岭中心县委委员有孙良才(组织部长)、鲍济生(宣传部长)、刘渭东(铁岭县长)、曾明谦、黄永辉、张培华(康平县委书记)。铁岭中心县委直接管辖铁岭县的工作,未设铁岭县委。杨易辰主持召开了一次铁岭中心县委委员会议,讨论发动群众、建立武装、康平工作及开拓地处理等问题。此外,还开过几次小会,分配了干部,充实了各地的力量,加强了军政联系。中心县委曾派干部下乡,搞减租减息,建立区村人民政权,组建军队,收集物资。1945年12月,东北局、辽宁省委撤离沈阳,辽宁省分为辽宁、辽西两省,辽西省委电话通知杨易辰去法库开会。在法库,辽西省委书记陶铸谈到组织机构问题时说:“铁岭、法库、康平的中心县委改为辽西一地委,地委书记由孔原担任。因为孔原是从沈阳撤出来的,铁岭地区同沈阳联系较大,由他任一地委书记更合适。你去昌图组建辽西二地委,你就不必回铁岭了。”于是,杨易辰通过电话向铁岭传达了省委指示,并让妻子肖塞到法库来。杨易辰、肖塞夫妇一起回东火石岗子老家住了两天,就坐着由他小时候的同学赶的胶轮马车到达昌图县城,着手组建中共辽西二地委(后改称辽吉、辽北二地委)。1948年10月30日,中共辽北省委决定撤销二地委、二专署。1948年11月中旬,杨易辰调任辽北省政府副主席。1949年5月,杨易辰改任辽西省政府副主席、代理主席。1949年9月,任中共辽西省委副书记、辽西省政府主席。

1952年11月,辽西省委书记郭峰调东北局工作,杨易辰主持辽西省委工作;1953年1月,杨易辰任辽西省委书记兼省政府主席。1954年8月,杨易辰调黑龙江省任省委常委、副省长;1956年11月,任省委书记处书记。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爆发。杨易辰受到迫害。1971年8月6日,中共中央任命杨易辰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常委,并当选为黑龙江省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1972年5月,杨易辰先后任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党委书记、主任。1977年12月7日,中共中央任命杨易辰为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后来又担任了省政协主席、省军区第一政委、省顾问委员会主任等职。1983年4月以后,杨易辰先后担任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书记等职务。1983年6月,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成为继罗荣桓、张鼎丞、黄火青之后的共和国第四任检察长。期间,全力支持铁岭市地方党史的编写工作,认真回忆在铁岭市的工作情况,并且形成回忆录。1988年4月,杨易辰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位上退了下来。1997年6月28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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