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铁岭地委历任书记简况(之三 傅雨田)

发布:2012-06-28 14:46 阅读:4480 次 【 字体:

中共铁岭地委第三任书记傅雨田

傅雨田(1915—2003),原名傅文钟,曾用名王桐、傅玉田、傅锤,锡伯族。辽宁省新民县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忠诚战士。1929年秋参加革命工作,1930年夏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4年1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共七大、十二大代表,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1915年11月17日,傅雨田出生于辽宁省新民县兴隆镇老合牛录村一个锡伯族富裕农民家庭。1920年入老合牛录村小学读书,1924年起在新民县城读书。1927年夏到沈阳上中学。1929年秋天,他在沈阳市参加中国共产党的外围组织互济会,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30年夏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秋入沈阳第一高级中学学习。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傅雨田跟着共产党员在沈阳街头书写抗日标语。1931年9月,傅雨田在北平(今北京)担任北平互济会交通员。1931年11月任青年团北平市委委员、团市委儿童局负责人,为发动全民族抗日奔走呼号。1933年6月,因叛徒告密,年仅17岁的傅雨田被国民党当局拘捕入狱。傅雨田在国民党当局的北平草岚子监狱中英勇不屈,在狱中党支部的领导下,与难友们一起同国民党当局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经过狱中斗争的考验,傅雨田在1934年1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36年春,中共中央代表胡服(刘少奇)到天津主持北方局工作。由于华北抗日救亡运动急需大批领导干部,同时日军日益逼近北平,关押在草岚子监狱中的干部极有被全部杀害的危险。于是,北方局决定:关押在草岚子监狱的一批党员可以履行当局指定的手续出狱,并得到中共中央的批准。中共北方局和中共北平市委据此将在草岚子监狱中坚持斗争的61名党员分批营救出狱。1936年10月,傅雨田经党组织营救出狱,随即被分配到绥东前线兴和地区做抗日统战工作。

1936年底,中共中央北方局增派杨献珍、傅雨田、李力果、冯基平等10位在白区工作有经验的党员骨干到太原山西牺盟会总部工作。傅雨田转到山西太原从事抗日救亡活动,任中共中央北方局直接领导的山西省工作委员会委员,并任山西抗日牺牲救国同盟会(简称“牺盟会”)常委,同时兼任“牺盟会”太原市委员会委员、太原市委组织部长,发动群众开展抗日救亡运动。1937年七七事变后,傅雨田转入敌后抗战。1937年9月下旬,在太原召开了第一次“牺盟会”代表大会,由傅雨田作《抗日形势及牺盟会任务》的报告。

1937年8月1日,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简称“决死队”)在太原国民师范大礼堂举行成立大会。9月底,傅雨田任“决死队”国民军军官教导第八团政治主任,兼管晋城地区牺盟会中心区的工作。10月太原失守,傅雨田与陈纯汉率领“决死队”(主要是教导第八团)抵达长治城,总部驻长治城南街。11月,山西新军决死第一纵队在晋东南沁县的仁胜村宣告成立。1937年12月至1938年1月,傅雨田任山西省牺盟会晋城中心区秘书。1938年任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第一纵队第三总队第一大队教导员,后调到第三总队政治部工作。1939年调任决死队第一纵队第二总队(团)政治部副主任、主任(1939年4月任)、政委。1940年夏先后任第一纵队政治部副主任、主任。1940年8月至1941年1月任山西青年抗战决死队第三纵队政治委员。1941年1月,傅雨田所在的决死第三纵队被编入八路军第二纵队。1941年春,傅雨田作为中共“七大”代表赴延安,因大会延期,先后在军政学院和中央党校一部学习。在延安,傅雨田与河南荥阳姑娘邵芳相识相爱并结婚,邵芳曾任江西省政协副秘书长,离休前任中共江西省委顾问委员会委员。1943年,傅雨田调中央党校二部工作,先后任中央党校二部秘书科长、组教科长。参加了延安整风运动和大生产运动。1945年4月至6月,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傅雨田作为晋冀鲁豫代表团正式代表参加中共“七大”。

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傅雨田从延安奔赴东北工作。1945年11月,傅雨田任中共辽宁省委委员、新民中心县委书记兼辽宁省保安第二军分区政治委员。1945年12月下旬,傅雨田等从新民县城撤出,先后转移到科左前旗哈巴气、后新秋活动。根据中共辽西省委(驻法库)的决定,中共新民县中心县委改组为中共辽西五地委,傅雨田任中共辽西省第五地委书记兼辽西军区第五军分区第一政治委员(1945年12月至1946年4月)。管辖新民、黑山、彰武、库伦旗、科左前旗等县旗,隶属辽西省委领导。1946年4月底,辽西省委决定,辽西五地委并入辽西一地委,管辖铁岭、法库、康平、昌图、新民、科左前旗等县旗,傅雨田被任命为中共辽西省第一地委书记兼辽西军区第一军分区政治委员、辽西省委委员(1946年4月至6月),成为中共铁岭地委第三任书记。1946年6月,辽西一地委改称中共辽吉一地委,傅雨田仍任中共辽吉省委委员,辽吉省第一地委书记兼辽吉军区第一军分区政治委员。1946年8月初,傅雨田调离中共辽吉一地委,任中共辽吉省委民运部部长。1946年10月至1948年7月任辽吉省委党校副校长。1948年1月至7月任中共辽北省委后方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曾经主持辽吉省委党校工作,担任土改工作团团长。1948年7月至1949年5月任中共辽北省委委员兼辽北省委秘书长。1949年3月至4月任辽北省职工总会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4月至5月任辽北省职工总会主任。1949年5月任中共辽西省委常委、辽西省委秘书长(至1950年4月)。1949年5月兼任辽西省委职工工作委员会书记。傅雨田在东北解放的伟大进程中,大力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废除地主封建剥削;组织后方支前,展现了他的领导才干。为巩固东北根据地和支援全国解放战争,建立新中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傅雨田先后任中共辽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至1950年4月)。兼任辽西省委职工工作委员会书记(至1952年6月)。1949年10月至1950年1月任辽西省总工会筹备委员会主任。1950年1月至1952年6月任中共辽西省委副书记,辽西省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1952年7月至1955年12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直属长春市委书记兼长春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至1954年1月)。1953年6月至1955年12月兼任政协长春市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傅雨田在我国“一五”156个重点项目建设时期,参与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领导和指挥了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兴建,亲自担任一汽项目的指挥长。1956年1月至1958年9月任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副局长、国家城市建设部部长助理(1957年6月7日任)。1958年10月调广西工作,1958年10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委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959年1月补选)。在“文化大革命”中,傅雨田受到诬陷和残酷迫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彻底平反。

1978年12月至1983年1月,傅雨田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1978年12月至1979年12月兼任江西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9年12月在恢复建立江西省人民政府时,当选为江西省政府常务副省长。1979年12月至1983年4月任江西省副省长。1980年11月至1983年4月任江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1982年,傅雨田担任中共江西省顾问委员会筹备组组长,负责筹备江西省顾问委员会的工作。1982年被选为中共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1983年,傅雨田任江西省顾问委员会主任。1988年夏离休。2003年1月2日16时05分,原中共江西省委书记、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中共江西省顾问委员会筹备组组长傅雨田因病医治无效在南昌逝世,享年88岁。

傅雨田对共产主义具有坚定的信念,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他一生淡泊名利,生活俭朴,对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十分严格,从不为他们谋取特殊照顾和待遇,表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道德风范。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刻苦学习、勤奋工作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献身于共产主义事业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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