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委政策研究室部门预算(2017年)

发布:2017-02-20 10:16 阅读:1453 次 【 字体:

铁岭市委政策研究室部门预算
(2017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市委政策研究室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表
1、铁岭市委政策研究室收支预算总表
2、铁岭市委政策研究室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3、铁岭市委政策研究室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预算表
4、铁岭市委政策研究室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5、铁岭市委政策研究室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市委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的总体部署,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负责市委出台政策的研究、协调和制定。按照市委领导的要求,就市委中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参与市委重要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编发内部刊部《铁岭发展探索》和管理“中共铁岭市委政研网”,为领导提供重要参阅资料。编印《调研咨询专报》、《政研专报》、《送阅件》,将重点调研课题成果及决策咨询建议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全市的调研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铁岭市委政策研究室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市委政策研究室
  第二部分 铁岭市委政策研究室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铁岭市政策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说明
一、关于中共铁岭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铁岭市委政策研究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预算说明包含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收支情况、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情况、资产增减变化情况、债务情况等。
二、关于中共铁岭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三严三实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政研室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2.2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3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经费减少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本文网址:http://lntldsw.com/news/515.html

备案号:辽ICP备2023010817号

铁网管备002014007

技术支持:大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