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八大”以来全国党代会铁岭代表名录之铁岭中共“八大”代表

发布:2012-06-28 14:59 阅读:2910 次 【 字体:

中共“八大”以来全国党代会铁岭代表名录之铁岭中共“八大”代表


        从1956年9月至2002年11月,在中共“八大”至中共“十六大”期间,铁岭地区(市)共有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20人、23人次。

        中共“八大”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以苏联经验为借鉴,走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思想探索的第一个里程碑。当时,继国民经济奇迹般地迅速恢复之后,空前规模的国家工业化建设正在有计划地全面展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运动在没有引起大的社会震荡的情况下接近尾声,并且推动着国家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种种迹象表明,中国社会正在跨入全面建设、快速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
        1956年9月15日下午2时零5分,具有重要深远历史意义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刚刚落成不久的全国政协礼堂隆重开幕。应当出席这次大会的1021名代表,只有5人请假。在热烈的掌声中,毛泽东主席宣布:“我们这次大会的任务是:总结从七次大会以来的经验,团结全党,团结国内外一切可团结的力量,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的中国而奋斗。”中共“八大”提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我党的总任务是团结国内外一切可团结的力量,大力发展生产力,建成社会主义工业国;我国的经济建设方针是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也就是说,要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其根本任务是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中共“八大”是中国共产党执掌全国政权以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设想和方针很富于创造性:解决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规模和速度问题;是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正确的会议;为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具有深远意义。
        当年,辽宁省参加中共“八大”的代表有63名,其中代表铁岭地区的有2名、籍贯是铁岭地区的有2名。代表铁岭地区的是褚凤歧(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开原县人)、宋剑(铁岭地委副书记、专员、山东省馆陶县人);籍贯为铁岭地区的是徐连贵(沈阳风动工具厂技术员、昌图县人)、李紫辉(辽宁省妇联主任、法库县人)。
       

褚凤歧

         褚凤歧(1917—1967),曾用名李建平,中共“八大”代表。1917年3月21日(农历2月28日)生,辽宁省开原县老城镇人。1936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193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3年入小学读书,1929年入开原县立中学读书。1932年考入辽宁省西丰县新制师范学校读书,1935年毕业后留校任教。半年后,先后到北平中山、弘达中学补习功课。参加了北平“一二•九”学生运动,负责刻写钢版油印传单。1936年考入北平师范大学。在关继武、乔培新等进步青年的引导下,于1936年4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的外围组织“求知学会”,先后被选为“求知学会”理事、常务理事。1936年7月参加中国共产党,担任中共东北特委的秘密印刷工作。1937年2月,任北平东北抗日救国会组织部长。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后,到北平敌占区开展地下工作。1937年10月,到山西临汾任中共中央北方局组织干事。1938年2月,随北方局到晋西南孝义地区,在晋西南区党委主持编辑出版《五日时事》,宣传党的主张、游击战争、时事政策,深受广大群众及指战员的欢迎,并且得到了毛泽东的肯定。1938年5月,任晋西南区党委训练班班主任。1939年1月,先后担任晋西南隰县县委宣传部长、民运部长。1940年1月,任晋西区党委宣传部宣传科长。后因在工作中积劳成疾,被送往延安医院就医。病愈后,担任陕北神府分区党委宣传部长,与宣传部干事康健相识相爱,后来结婚成为夫妻。1945年7月,担任晋绥一地委宣传部长。
        1945年9月奉命前往东北工作,随林枫同志率领的干部团来到东北,配合军队接收和建立地方政权。1945年10月至11月,被任命为中共沈阳市委委员、市委宣传部部长兼沈阳区区委书记,1945年12月被调往中共辽西(后辽吉)一地委任一地委委员、地委宣传部长。1946年7月,中共辽吉一地委召开地委会,贯彻省委指示精神,确定在科左前旗开展建立“小后方”的工作,组织地委工作团,到前旗做群众工作,准备应付国民党军队的进攻。地委宣传部长褚凤歧亲自到前旗传达了地委指示,要求反右倾,打击地主阶级,将10名大地主抓了起来。1947年12月至1948年7月,任中共辽吉省委办公室副主任兼省委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1948年7月至1949年5月,任中共辽北省委委员、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省委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1949年3月至5月,并担任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辽北省筹委会副主任。1949年5月,辽北省与辽西省合并为辽西省,仍任中共辽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省委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
        1949年10月至1952年10月,任中共辽西省委委员、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1950年4月任)。1952年11月至1954年7月,任中共辽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兼农村工作部部长,省委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省委党校校长(1952年6月起)。1954年8月1日,辽西省和辽东省合并为辽宁省,任中共辽宁省委委员、省委农村工作部长。1956年12月至1961年3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辽宁省副省长。在任副省长期间,坚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带病深入到铁岭大凡河公社和盖县太阳升公社调查农业机械化情况,找基层干部和群众开座谈会,共同商讨购置、管理、使用、维修、收费、工人工资等一系列问题。他思维敏捷,头脑冷静,遇事决不盲从。1958年大跃进中,他对某些冒进措施,有不同看法并有所抵制。当1960年党中央发布“十二条”纠偏差时,他欣然带病到各地调查,积极落实中央政策,期望尽快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1961年3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他负责农村政策及经营管理,他先后到辽吉黑10个县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意见,提出生产队规模以20户左右为好,山区可采取包产三级的形式,深山的个别分散户可包产到户,养蚕业可用包工或包产到人的办法。1964年6月13日,深入到沈阳地委机关,地委第二书记王海之、地委副书记宋剑等汇报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和农村生产问题。“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迫害,于1967年4月21日不幸逝世,终年50岁。
        褚凤歧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忠诚党员和优秀干部。他忠于党的事业,工作认真,作风朴实,理论水平较高。他的工作多次变动,但他都欣然服从分配,从不计较名利地位。他反对浮夸,主张实事求是。他作风朴实,谦虚谨慎,平易近人。他每到一处搞调查,总是口问手写,亲自写报告。听取群众意见不看地位身份,只要合理就予以采纳。褚凤歧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关心同志进步,关心同志生活。在困难时期,他把节省下来的粮食送给别人,把稿酬送给有困难的同志。他生活俭朴、清正廉洁,从不搞特殊化。他对子女要求很严,不准他们随便进自己办公室,不准他们用自己的专车,不准在吃穿上超出一般工农子女。他父亲病危时,他不带警卫人员、不惊动当地党政部门,一人回开原县老城镇家处理父亲后事。
        1978年11月17日,中共辽宁省委为褚凤歧平反,在沈阳举行了褚凤歧骨灰安放仪式。省委常委、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王光中致悼词,悼词说:“褚凤歧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党员、好干部。他热爱党,热爱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他参加革命几十年,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同志的著作,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艰苦朴素,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原则,敢于斗争,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为党、为人民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宋剑

        宋剑(1923—2001),曾用名宋庆臣、宋健,中共“八大”代表。1923年11月20日生,山东省馆陶县(今属河北省)后许庄人。1938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3月至1939年末,先在鲁西北军政干部学校学习,后任冠(县)北办事处武工队队员、馆陶县五区动员委员会青年干事。1940年至1942年,先被调鲁西北青年干部训练班学习,后任鲁西北青年救国会儿童部部长、社会部部长、鲁西北莘县青救会代理主任、莘(县)朝(城)边县抗联主任等职。1943年任冠县四区抗联主任。1944年在中共鲁西地委冠北工作队任南山峰工作队中队长兼区委书记,后调中共鲁西地委党校任教员、支部书记等职。
        1945年11月随中共冀鲁豫七地委副书记杨易辰等300多名干部来到东北,曾任中共铁岭中心县委工作队队长,铁岭县建国联合会主任,铁岭县一区(阿吉)区委书记兼区长。1946年5月调铁岭县二区(大青)任区长。1947年9月任中共铁岭县工委委员,县工委组织部部长、民运部部长。1948年至1949年任中共铁岭县委委员,县委组织部部长等职。1950年3月任中共铁岭县委副书记。1950年8月,县委书记刘泳川调省工作,县委副书记宋剑主持工作。1950年11月任中共铁岭县委书记,积极组织参军参战、支援抗美援朝战争。1952年5月,布置镇压反革命分子工作;大力推动农业合作化运动,积极总结交流合作化的经验。8月17日,兼任铁岭县节约检查委员会主任,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1952年10月调辽西省委办公室任副主任,1954年任辽宁省委办公厅秘书处处长。
        1955年12月1日,省委发出通知, 成立中共铁岭地方委员会, 地委常委会由宋剑等5人组成, 由铁岭地委副书记宋剑主持地委主作。1956年2月3日,省委转发中央的通知, 经中央政治局会议批准, 宋剑任辽宁省铁岭地委副书记、代理书记兼专署专员。代理书记任至1956年6月。1956年9月,铁岭地委副书记、专员、“八大”代表宋剑参加中共“八大”。1957年6月3日,经省委批准,王志一任地委副书记兼专署专员,免去宋剑兼任的专署专员职务。1959年1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 辽宁省撤销锦州、辽阳、安东、铁岭4个专区的建制。铁岭、法库、康平、开原、昌图、西丰等县划归沈阳市领导。宋剑调中共沈阳市委农村工作部任副部长、部长,中共沈阳市委市委委员。
        1964年3月24日,中共沈阳地委发出通知,沈阳地委、专署“于4月1日开始正式办公”,“为了开展工作的需要, 现正式启用‘中国共产党沈阳地方委员会’和‘辽宁省沈阳专员公署办公室’4枚公章”。4月2日至4日,地委召开第一次会议, 由地委第一书记申东黎主持,讨论备耕生产问题。5月6日,地委发出关于申东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宋剑任中共沈阳地委副书记,免去中共沈阳市委农村工作部长职务。宋剑主要负责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和农村的生产。成立中共沈阳地委城镇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由宋剑负责沈阳地区知识青年下乡工作。11月,省委社教工作团11280人进入开原县搞社教试点。开原县为全省3个社教试点县之一, 由省委书记李荒坐阵指挥, 工作团团长为申东黎(沈阳地委第一书记), 沈阳地委副书记宋剑为副团长兼省委工作团办公室主任。开原县社教试点工作于1965年8月结束。1965年8月,地委工作团在铁岭、法库同时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铁岭工作团共有6800人,由地委副书记宋剑带队,这次社教运动于1966年5月结束。
        1966年8月1日,根据省委决定, 沈阳地委、专署机关迁至铁岭县银州镇正式办公。8月,省委电报通知, 地委第一书记申东黎到省文革办公室工作;地委第二书记王海之离职休养;宋剑任沈阳地委代理书记, 主持工作。12月8日,地委代理书记宋剑代表地委在地专机关干部大会上作“关于常委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所犯路线错误的检查”。在艰难中坚持工作。1968年5月7日,成立辽宁省沈阳专区革命委员会,宋剑任沈阳专区革委会副主任。1968年12月26日,省革委会决定将沈阳专区革命委员会改为铁岭专区革命委员会, 领导铁岭、开原、昌图、西丰、康平、法库、新民7个县,  宋剑任铁岭地区革委会副主任。
        1971年4月9日,任中共铁岭地区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地区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任中共铁岭地委副书记。1976年2月4日,省委下发关于宋剑等人职务任免的批复,同意宋剑任铁岭地委书记、地区革委会主任。1976年11月,宋剑兼任铁岭军分区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1978年任中共辽宁省委委员。1978年2月26日~3月5日,作为全国第五届人大代表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80年3月26日调离铁岭,任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中共辽宁省委委员。1985年为中共辽宁省顾问委员会委员。1993年离休。2001年9月9日因病在沈阳逝世,享年7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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