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八大”以来全国党代会代表目录之铁岭中共“十二大”代表

发布:2012-06-28 15:29 阅读:2920 次 【 字体:

中共“八大”以来全国党代会代表目录之铁岭中共“十二大”代表

        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545名,候补代表145名,代表着全国。3900多万党员。邓小平主持大会开幕式,并致开幕词。邓小平在开幕词中提出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强调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邓小平提出的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想,是“十二大”的指导思想,也是整个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胡耀邦代表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作题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选举了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李先念致闭幕词。根据新党章规定,党中央不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大会决定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9月12日至13日,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一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由胡耀邦、赵紫阳主持,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批准了顾问委员会和纪检委的组成人员。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在中顾委第一次全会上选举邓小平为主任。在中纪委第一次全会上选举陈云为中纪委第一书记。
        “十二大”确定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战略目标、重点和步骤。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是:从1981年至本世纪末,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即由1980年的7100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2.8万亿元左右,使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在战略步骤上分两步走,前十年主要是打好基础,积蓄力量,创造条件;后十年要进入一个新的经济振兴时期。战略重点是要解决好农业问题,能源、交通和教育、科学问题。
        中共铁岭地区委员会参加“十二大”的代表有3人,分别为马军、张宝林、孙维本。1982年9月1日,中共铁岭地委、行署、铁岭军分区领导、机关干部及广大职工群众收听收看党的“十二大”开幕盛况。11日,地委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发出《关于学习、宣传党的十二大文件的通知》。10月6日地委、行署召开地委宣传部、地区工会、妇联、团地委、铁岭市委宣传部等20个单位的负责人会议。研究、布置全区学习和宣传党的“十二大”会议精神。1983年1月18日至20日地委召开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胡耀邦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要点,总结1982年工作,讨论研究1983年的工作。中共铁岭地委书记曹明远在会上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全面开创我区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的报告,中共铁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师小帆作《思想要解放,改革要坚定,作风要扎实》的会议总结。
       

马军

        马军(1931—1999),中共“十二大”代表。1931年2月21日生,河北省乐亭县人。1949年4月在法库县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4月参加法库县青年训练班,任学员;1951年1月任法库县十区团区工委书记;同年10月至1952年2月参加抗美援朝战勤工作,任法库支队十大队大队长、法库支队教导员,并荣立三等功一次;1952年2月至1961年4月在中共法库县委宣传部任干事、副部长、部长等职;1962年1月任法库县农机局第一副局长;1964年任中共沈阳市委农村工作部干事;1964年4月在沈阳地委办公室任研究员;1966年10月在沈阳地区劳动大学任副校长;1968年10月参加铁岭“五七”干校,1970年3月任铁岭地区“五七”干校革委会主任;1972年5月,任铁岭地区体委副主任。1978年10月,任中共铁岭地委副秘书长,1978年12月,任中共开原县委书记;1982年9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1983年11月至1991年9月,先后任铁岭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副主任、主任职务。1991年9月离休。1999年5月9日15时,在铁岭市中心医院因病逝世,享年68岁。马军在40余年的革命生涯中,对共产主义具有坚定的信念,对党、对人民、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无限忠诚。他坚持原则,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他光明磊落、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无私奉献。他艰苦朴素,廉洁奉公,平易近人,始终保持了人民公仆的本色。马军的一生是为党的事业努力奋斗的一生,在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和社会主义建设中都做出了贡献。
        

张宝林

        张宝林(1945—     ),中共“十二大”代表。1945年9月生,辽宁省开原县人。1969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197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文化程度:大学。1964年4月,入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1969年8月,在北京石油化学总厂车间锻炼;1970年8月,为铁岭地区革委会计划组工作人员;1976年1月,为中共铁岭地委办公室综合处工作人员;1978年10月,任中共铁岭地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1979年1月,任共青团铁岭地委书记。1981年12月,任中共昌图县委副书记;1982年9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83年8月,任中共昌图县委书记;1984年8月,任中共铁岭市委副书记;1985年7月,任中共铁岭市委副书记、副市长;1987年6月,任本溪市副市长;1989年7月,任辽宁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96年5月,先后任辽宁省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辽宁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孙维本 

        孙维本(1928—     ),中共“十二大”代表。1928年11月19日生,辽宁省营口人。1946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194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中文化。1946年5月,为哈尔滨第二民运工作队、遣送日侨大队队员,在松江省立二中做“民青”工作;1946年10月,任东北贸易总公司科员、东北土产公司科员;1947年10月,任黑龙江省贸易管理局海伦分局干事;1948年11月,在沈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做接收工作;1949年3月,任沈阳市商业公司、信托公司组教股股长;1950年6月,先后任沈阳市委直属党委、商业党委秘书;1951年3月,先后任沈阳市委组织部组长、处长;1961年1月,任中共西丰县委书记;1965年7月,任中共开原县委书记;1967年3月,“文革”中受迫害、“五七”干校劳动;1970年5月,任中共法库县委副书记;1974年4月,任中共西丰县委书记;1976年2月,先后任中共铁岭地委副书记、书记。1982年3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副书记;1982年9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当选为中共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1985年9月,当选为中共十二届中央委员。1985年11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1988年1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兼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92年10月,当选为中共十四届中央委员。1994年4月,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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