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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发布:2024-04-08 09:03 阅读:474 次 【 字体: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3月14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研究我市落实意见。市委书记宋诚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会同组织部、巡察办、党史研究室等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抓好学习宣传。市委常委会已将党史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近期将服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史专题学习。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发挥各类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精神文明创建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三是强化监督保障。按照《条例》规定,建议组织部门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建议巡察机构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巡察内容;建议财政部门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市本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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