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党史部门干部攻读在职硕士研究生意向调研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史研究室(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党史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党史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中央党史研究室与中国人民大学协商,拟联合为全国党史部门培养中共党史(含党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专业的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为做好向教育部的申报工作,决定先期在全国党史部门进行意向性摸底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工作的基本设想
在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设立在职硕士生“单考班”,分中共党史(含党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国际共运与科学社会主义共四个专业,采取单独考试、单独命题的办法进行招生,有针对性地为全国党史部门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党史事业的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拟从2014年开始招生工作,以后逐年招生,形成长效人才培养机制。
二、联合培养工作的主要程序和招生条件
整体工作主要包括五个程序:调查研究、可行性论证、决策、申报教育部、在教育部批准的情况下启动报名招生工作。
招生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条件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内容和条件为参照。主要内容和条件是:
1.考试办法和科目。考试时间与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同时进行,但均单独命题。考试科目:政治、外语、两门专业课,每门考试科目都有指定辅导教材。
2.名额与学费。每年每个专业招生20至30名,学制2年;学费每学年8000元。
3.授课方式。师资由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央党史研究室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研究人员组成,每学年在北京或地方片区集中授课70天左右,分两到三次完成,集中授课期间食宿费自理。
4.报名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在其中),在党史部门或相近岗位连续工作四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日)
5.学位授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详细内容见附件:《招生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条件》。
三、联合培养工作的基本要求
做好联合培养工作,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密切协作。中央党史研究室要做好全国党史部门的组织工作,中国人民大学要做好“单考班”的申报工作,各省区市党史部门要做好本地区的宣传、组织和配合工作。其中,首先要做好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国党史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学习意向,为下一步申报和招生培养工作提供基本依据。这正是下发此通知的目的所在。
四、调查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式
调查工作的基本内容主要是搞清楚四个方面的数据:一是全国党史部门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总数,二是符合条件愿意深造的人员总数,三是每个专业选择的人数,四是各级党史部门分别对本部门符合条件人员攻读深造的意向和支持情况。
调查工作的基本方式和要求: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要求:一是以省级党史部门为主导汇总全省的基本情况,二是以市级党史部门为主体将本市范围内(包括下属县级党史部门)的基本情况汇总清楚。
为便于统计汇总,特设计4个调查表供各地填报:1.调查问卷一:党史干部攻读硕士研究生意向调查问卷(个人填报),2.调查问卷二:党史部门对本单位干部攻读硕士研究生意向调查问卷(单位填报),3.调查统计表一:党史部门干部攻读硕士研究生意向统计表(市级填报),4.调查统计表二:党史部门干部攻读硕士研究生意向统计表(省级填报)。
五、调查工作要求
该项联合招生培养工作是中央党史研究室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党史人才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全国党史部门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党史事业的长远发展意义深远。希望各省区市党史部门高度重视,做好本地区的宣传和调查统计工作。要按照逐级填报的要求,由省级组织市级、市级组织县级指定专人进行统计和汇总工作,省、市级党史部门要将调查问卷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每个人,通过打电话和发传真的形式,汇总填报情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此通知可由省级转发到市级党史部门。
请各省级党史部门于4月20日前将调查统计表二:党史部门干部攻读硕士研究生意向统计表(省级填报)报送中央党史研究室科研管理部地方工作处。
附件:招生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条件
调查问卷一:党史干部攻读硕士研究生意向调查问卷(个人填报)
调查问卷二:党史部门对本单位干部攻读硕士研究生意向调查问卷(单位填报)
调查统计表一:党史部门干部攻读硕士研究生意向统计表(市级填报)
调查统计表二:党史部门干部攻读硕士研究生意向统计表(省级填报)
联系人:宁 宇
联系电话:010-83089351(兼传真)
电子邮箱:difangchu@163.com
中央党史研究室办公厅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