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2015—2017年度全省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中共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获得“2015—2017年度辽宁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室主任科员赵景峰家庭获得“第一届辽宁省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近年来,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于2014、2015、2016年分别被中共铁岭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被辽宁省档案局评为辽宁省档案工作先进单位;推荐为辽宁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党史研究室授予“全国党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在中共铁岭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市文明委的具体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研究型、服务型“四型”文明机关为主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坚持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与党史业务、服务管理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不断创新和充实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完善创建措施,使全室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极大地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政治素质、文明修养和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了党史系统自身形象、服务现实发展能力和文明创建环境,有力地推动了党史资料征集档案化、党史编研精品化、党史资政主动化、党史资源品牌化、党史宣传大众化、机关管理规范化,为铁岭振兴发展提供历史镜鉴和力量源泉。
今后工作中,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将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开拓进取,不断探索新时期文明机关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更过硬的政治素质、更优良的工作作风、更精湛的业务能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强化使命担当,凝聚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标准,刷新工作理念,全力打造理论上超前、写作上领先、学术上拔尖、服务上主动的学习型、创新型、研究型、服务型机关,全面提升党史干部综合素质,书写经得起历史检验、人民检验和实践检验的信使,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
[李铁男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