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铁岭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
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0年12月10日)
党史工作是党的一项具有全局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0号)和全国、全省党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进一步发挥党史工作在推进党的建设和新铁岭大铁岭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历史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推进党的
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源泉。铁岭地方党的历史是中国共产党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民主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以及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团结带领铁岭人民顽强拼搏,开拓前进,取得了辉煌成就,发生过许多重要党史事件,涌现出许多重要党史人物。铁岭地方党的历史,是新形势下推动新铁岭大铁岭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
党史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做好新形势下地方党史工作,对运用党的历史经验和总结党的新鲜经验、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对全面推进新铁岭大铁岭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一定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史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开创全市党史工作新局面。
二、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
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把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做好党史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史工作科学化水平,使党史工作更好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服务,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做好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通过全面做好党史工作,促进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探索和回答;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地全面记载和反映党的历史,科学分析和评价党的历史,使党史成果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坚持用党的伟大成就激励人,用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人,用党的成功经验启迪人,用党的历史教训警示人,帮助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加深对党的认识,牢固树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定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牢固树立党的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科学意识、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党史工作的正确方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旗帜鲜明地反对党史问题上的错误倾向。
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级党史部门既是地方党史的研究部门,又是各级党委主管党史业务的工作部门。要全面履行党史研究、业务主管的基本职能,在承担和组织党史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宣传、党史纪念活动、党史资料征集编写、党史遗址保护、红色旅游、党史业务指导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一)深化党史研究,准确记载和反映党的历史
党史研究是党史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要深化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史的研究,加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史的研究。要切实加强铁岭地方党史基本著作的研究和编写,在完成编写民主革命时期地方党的历史(第一卷)的基础上,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专题研究,编写出版社会主义时期地方党的历史(第二卷),启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党史研究工作。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加强对党领导铁岭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经验的研究和运用,加强对全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经验的研究和运用,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创新、有说服力的精品力作。主动融入,发挥作用,开展具有实效性、针对性、战略性的资政专题研究。开展编年史和专门史的研究,做好《中国共产党铁岭执政实录》及《新铁岭大铁岭建设史》的研究和编写工作,不断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三)加强党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党史知识
党史部门要按照中央部署,会同组织、宣传等有关部门,通过中心组学习以及编写地方党史教材等多种方式,推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和研究党的历史经验,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市、县党校要把党史作为重要课程纳入教学体系,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强、专业水平高的党史师资队伍。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党史宣传。通过组织报告会、座谈会、知识竞赛、读书会等活动,营造关心党史、学习党史、宣传党史的社会氛围。以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重要党史事件纪念日为契机,有重点地搞好地方党史事件和人物的纪念活动。
(四)抓紧党史资料征集、保护和编撰
继续征集、抢救民主革命时期铁岭地方党史资料;集中征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铁岭地方党史资料;逐步开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时期铁岭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工作。抓紧征集领导干部及社会人士个人留存的党史资料,积极开展口述历史资料的采访、收集和整理工作。加强党史资料保护利用工作,提高党史资料电子化、网络化水平。
市委党史研究室要积极发挥党史研究和业务主管的双重职能,不断加强对县(市)区党史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加强对党史工作的领导,提高党史工作水平
(一)落实党委领导党史工作的制度
加强对党史工作的领导是党要管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把党史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党史工作中的问题。市及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每年要听取党史工作汇报,要明确一名常委分管党史工作。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有党史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建立健全党史工作机构
进一步规范党史部门机构编制。县(市)区党史研究室原则上应为正科级,并有内设机构;根据各县(市)区不同情况,党史部门原则上应定编3至6人。要配齐配强党史部门领导班子,把年富力强、坚持党性原则、有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能力的干部选派到党史部门的领导岗位。
(三)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党史工作队伍
要把党史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交流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布局,大力培养优秀党史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才,把那些政治品质好、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党史部门,现有不适应党史工作的人员要进行调整,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结构合理、富有开拓精神的党史工作队伍。
按照中央关于稳定党史队伍,“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待遇留人”的要求,根据各地情况,适当增加党史部门的领导、非领导职数,保持党史队伍的相对稳定。
(四)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党史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各个部门要认真整理保存党史资料,完整记载本部门党的工作。要建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定期上报地方党史资料的固定机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年底要向党史研究室报送年度工作总结;上级党政领导来铁岭调研、视察,重要人物来访,地方重要活动的举办等,相关部门要向党史研究室报送详实的图文资料。进一步加强党史部门与党校、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史志、档案、文博等部门的联系协作。
(五)采取有效措施,为党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要积极改善并切实保障党史部门的工作条件。要将党史工作经费列入本地年度财政预算,每年为党史部门安排基本业务经费并及时拨付,确保党史工作正常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出版党史书籍、学习培训等经费另外专项拨付。要加强党史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和器材,努力改善党史部门的办公条件,尽快实现办公信息化、自动化,保障党史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铁岭市委
201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