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抢救党史资料和文物的通知
党史资料和文物征集工作是党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研究、编写党的历史和开展党史宣传教育的重要基础,是推动党史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根据《中共铁岭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市委领导意见,为抢救和保护散失在民间的珍贵党史资料和文物,推进口述党史、决策者访谈等各项工作,建立完整的地方党史资料体系,更好服务于党史研究、服务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现就向市内外征集抢救铁岭党史资料和文物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中国共产党创立,至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铁岭党史资料及文物。
二、征集内容
一是文献类资料。包括涉及铁岭党史的重要文件、文字材料、讲话、题词、留言、签名、电报、书信、布告、照片、图表、图片、音像资料,各类资料汇编、回忆录、纪念文集、纪念册、报纸、刊物、档案、民谣、诗词诗歌和未刊文稿,革命遗址遗迹资料及反映重要事件的专题资料。
二是具有史料价值的个人资料。包括个人收藏保存的工作笔记、日记、书籍、领导题词、手稿、回忆录、调查报告、照片、录音、有关文件的摘抄和复印件,以及各种有历史价值的个人遗物(如军服、肩章、臂章、各时期发行使用的各种流通币、代金卷、粮票、租佃文书、契约、立功奖状、奖章、证书及有重要历史价值的生活、生产用品)等等。
三是口述史资料。铁岭党史各个时期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
四是重要实物资料。包括地图、牌匾、宣传品、旗帜、会标、武器刀具、医疗器械、支前用具、战利品等。
五是重要人物视察铁岭资料。包括副省级以上领导人在铁岭视察期间的录音、录像、讲话记录和有关领导、陪同接待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接待笔记、回忆文章等资料。
六是其他各种党史资料及文物。
三、征集时间
时间:2013年6月14日——12月31日。
四、征集原则及方法
1.提倡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界人士无偿捐献自己保存的党史资料和文物。对于无偿捐献者或提供征集抢救工作重要线索者,赠送纪念品。
2.对于有偿捐赠的党史资料和文物,将邀请有关学者、专家作出鉴定,协商进行收购。
3.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包括决策者和参与者)、知情人提出回忆讲述有关事件,将及时安排专访,作为“口述史料”注明口述人姓名,予以妥善保存。
4.党史资料持有单位和个人希望继续保存原件的,请予配合复制、拍照后退还原件。
五、征集单位
中共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立娟任泽峰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1813室
邮编:112608
电话:024-726809671824100111318641086336
电子邮箱:tldszlzj@163.com
中共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3年6月14日